消防安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与解析——2025年全国消防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日宣传资料

2025-10-07

消防安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与解析——2025年全国消防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日宣传资料

安全科普宣教
2025年10月06日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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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典型事故案例揭示了火灾背后企业安全管理、监管责任、设施维护等多维度的漏洞,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深刻警示。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


事故教训:
    1. 事故企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漠。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刻意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管理混乱。
    2. 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有关环保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导致事故企业硝化废料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暴露,干扰误导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3. 江苏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
    4. 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重发展轻安全,招商引资安全环保把关不严,对天嘉宜公司长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复产把关流于形式。
    5. 江苏省、盐城市未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


事故防范措施:
    1. 把防控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作为大事来抓。
    2.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4. 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5. 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 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



山东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4月15日,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车间地下室在冷媒系统管道改造过程中发生重大着火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7万元。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是天和公司车间地下室管道改造作业过程中,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电焊或切割产生的焊渣或火花引燃现场堆放的冷媒增效剂(主要成分为氧化剂亚硝酸钠、有机物邻苯三氮唑、苯甲酸钠),瞬间产生爆燃,放出大量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造成现场施工和监护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事故防范措施:
    1. 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动火作业要按标准判明风险等级。
    2. 加强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未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管理紊乱,按规定存放动火和临时用电特殊作业票证;受限空间管理结合现场情况的变化重新进行辨识,将作业条件发生变化的地下室内入受限空间管理,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证;作业前要进行风险分析、现场确认;动火作业中要严看把关,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对外来承包施工队伍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审查严格把关,做好日常管理,施工前培训考核要包含动火、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重要内容。施工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
    4. 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编制应急救援处置方案;企业救援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进入事故现场时应佩戴好空气呼吸器。
    5. 企业应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加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东莞市创嘉家具实业有限公司“9·4”较大火灾事故


事故经过:9月4日18时59分许,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村大井公107国道边的东莞市创嘉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7300㎡,火灾烧损部分建筑结构,家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机器设备及物品一批,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事故原因:
    1. 起火原因:创嘉家具公司生产厂房首层东面外墙电线槽内生产用电的电线短路,喷溅高温熔珠引燃电线槽下方堆放的废弃海绵等易燃材料引发火灾。
    2. 火灾蔓延扩大原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起火建筑虽配备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但由于日常维修维护不到位,在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未响应动作,不能及时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造成了火势失控蔓延。


事故教训: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结合近期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亟待加强,部分企业负责人未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仍未建立相应的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未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缺失,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能力严重不足。


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


事故经过:9月29日13时10分许,位于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林南路195号的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奇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事故造成19人死亡,3人受伤,过火总面积约1100㎡,直接经济损失约2380.4万元。



事故原因:
    1. 直接原因: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锐奇公司员工许某某将加热后的异构烷烃混合物倒入塑料桶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气起火并蔓延成灾。
    2. 间接原因:
    (1)锐奇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2)宁海县相关部门违法建设、非法出租。
    (3)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力。
    (4)负有安全生产、消防监管职责部门履职不到位。
    (5)其他有关部门对安全相关工作监管、指导、督促不到位。


事故防范措施:
    1.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以案为鉴,深入开展员工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
    3. 全面厘清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职责。
    4.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风险隐患排查。
    5. 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



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10·24”火灾事


事故经过:10月24日0时50分,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烧结车间成品皮带通廊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30万元。



事故原因:
    1. 事故直接原因
    (1)烧结机看火工员某在烧结机原有烟罩的情况下提前4分钟关闭烧结机主抽风机,造成过量的烧结矿发生料在冷却机内继续燃烧,相对延长了烧结矿冷却时间,增加了红料产生因素。
    (2)班长郑某某作为火灾初期现场灭火指挥者,未遵守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规定,在未查明火灾态势情况下,盲目指挥人员冒险灭火;未要求本班组灭火人员佩戴防护用品,注意安全;在火灾险情扩大时,未及时组织灭火人员撤离,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2. 事故间接原因
    (1)停产过程安全管理缺失。该公司烧结机停炉方案风险预判不足,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和监督责任不明确,没有全面、周密的具体落实措施。
    (2)预案和演练缺乏针对性。
    (3)环保治理改造风险辨识管控缺失。
    (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事故防范措施:
    1.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2.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停复产(复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3.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4. 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实效性。
    5. 坚持“科技兴安”,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6. 认真排查整改,扎实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7. 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


湖南长沙浏阳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4”重大爆炸事故


- 事故经过:12月4日,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涉嫌违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经初步调查,事故系13号包装车间职工在将盛装半成品的塑料筐拿出工房时出现抛撒动作,因摩擦撞击引起药饼爆炸,并引发12号包装车间发生殉爆,目前共造成7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44.6万元。
- 事故原因:爆炸发生在石下工区包装作业区域,事发时大量工人正在11、12、13号包装工房(危险等级为1.3级)进行包装作业。据现场和技术分析,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搬运半成品时,半成品与盛装工具摩擦着火,继而引发包装工房内堆放的成品、半成品点燃、爆炸。由于产品超大规模、超大药量(超GB10631规定的爆竹最大允许药量20倍以上),成品、半成品整体爆炸,且作业现场严重超员、超药量,导致群死群伤。
- 事故教训:
1. 企业存在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分包转包生产工位、超许可范围生产违禁产品和作业现场超核定药量和人员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2. 企业长期以出口为名生产不符合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超标准产品,出口环节安全监管存在漏洞,超标准产品出口“一路绿灯”。
3. 事故发生后,当地隐瞒死亡人数,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4. 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 事故防范措施:
1. 严肃事故查处。
2. 集中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3. 严格监管执法和淘汰不安全落后产能。
4.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培训。

   这些案例共同表明,消防安全需企业、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多方协同,从风险管控、责任落实、设施维护、人员培训、应急处置等多方面发力,才能有效防范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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