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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习辅导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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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了配合新修改《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关于“准确领会工会法修改的总体思路,深入理解主要内容,全面把握实践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把工会法确立的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的精神,帮助全国工会干部和亿万职工群众更好地理解、掌握、运用新《工会法》的基本内容和立法宗旨,我们组织编写了本书。

  本书以《工会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为重点,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对新《工会法》的条文进行逐条、全面、系统的介绍与剖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通俗易懂,并且每章附有相关经典案例,可读性、实用性强,是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学习、培训新《工会法》的辅导资料。


作者简介

张安顺

  教授,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原党委书记、第一副校长。长期从事工会理论、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工民主管理、社会保障、工会女职工工作、婚姻家庭法等教学与研究工作。应邀到全国各地讲课约一千多场次。在各种报刊发表论文—百三十余篇,主编、参编各种著作、教材七十余部。多次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及论证工作。曾获“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先进个人”“山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山西省直机关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目录

第一章 工会法概述
第一节 工会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第二节 工会法律关系
第三节 工会法的渊源和主要内容
第四节 工会法的适用范围与作用

第二章 总则
第一节 工会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
第二节 工会的性质与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第三节 工会的根本活动准则与指导思想
第四节 工会的基本职责与主要任务
第五节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与工会外事工作

第三章 工会组织
第一节 工会组织原则
第二节 工会组织系统
第三节 工会法人资格
第四节 工会干部

第四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工会权利和义务概述
第二节 工会的权利
第三节 工会的义务

第五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一节 基层工会组织概述
第二节 基层工会的主要工作
第三节 基层工会活动的保障

第六章 工会的经典和财产
第一节 工会经费的来源
第二节 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三节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
第四节 工会资产

第七章 违反《工会法》的法律责任

附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精彩书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习培训辅导讲解》:
  政党是工会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我国工会法突出强调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
  政府和用人单位是工会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主体。工会法主要调整工会与政府、用人单位的关系,因此,政府和用人单位是工会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主体。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及其各政府部门、地方政府;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
  工会会员或职工也是工会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处理工会与政府、用人单位的关系中,工会是会员或职工一方的代表,工会与会员或职工同为工会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在处理工会内部关系时,工会会员或职工可以独立成为工会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
  除此之外,其他与工会发生关系的组织和个人也可以成为工会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工会法律关系内容
  工会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工会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义务是最基本的法律范畴。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些利益或者自由。义务是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义务意味着人们必须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前者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如纳税的义务;后者要求人们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如不得盗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义务。正是由于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调整人们的行为,因此,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体现为一系列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在工会法律关系中,任何一方主体都既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对工会一方来讲,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又是相对的,在处理工会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时,维护会员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权利;在处理工会与会员和职工的关系时,维护会员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又是工会应尽的义务。所以,工会的权利具有不可转让和不可放弃性。
  (三)工会法律关系客体
  工会法律关系客体,是工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行为、物和精神财富。工会法律关系客体最大量的、主要的是行为,包括工会的行为、用人单位的行为、政府的行为以及会员、职工的行为。在涉及财产关系时,工会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物,包括工会的经费、工会的财产等。
  三、工会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包括行为和事件。
  工会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工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工会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一)工会法律行为
  工会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工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活动。包括合法行为、违约行为、行政行为、仲裁行为和司法行为等。
  (二)工会法律事件
  工会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工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例如,企业破产、关闭,用人单位撤销等。
  ……

前言/序言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会法是明确工会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的基本法律,是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于1992年公布施行,2001年、2009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经写入党章、宪法,成为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工会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各级工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工会改革中也积累了宝贵经验。此次《工会法》修改,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改革新要求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有力保障,是更好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的法治支撑,为新时代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全国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做好工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回应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为契机,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推动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了配合新修改《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帮助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更好地理解、掌握工会法的基本内容,我们组织编写了本书。全书对《工会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重点突出,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通俗易懂,并附有相关案例,可读性、实用性较强,是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学习工会法的有益读本。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有关书籍和资料,所附案例多来自报刊、书籍和网络。在此谨向有关作者表示诚挚的感谢。

  由于作者水平所限,加之时间仓促,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编号
GHT22002
规格1
32开
价格
56.80
出版社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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